一、红色旅游对党员的意义?
首先不能说是红色旅游,应该是缅怀过去,接受革命再教育。在和平年代的党员,绝大多数是生在红旗下,未经历战争年代,因此对艰苦卓绝的战争和艰难困苦的生活只停留在想向中。
而到革命圣地,实地接受再教育,从思想,行动上有一次升华,能激发党员更好的工作,牢记使命,不忘初心。
二、警示谈话对个人影响?
回答如下:警示谈话会一定程度上影响年度考核,但影响程度比较轻,可以通过后期的优异表现弥补不良影响。
警示谈话通常是对犯轻微错误的人的诫勉谈话,问题不是很严重,但也会作为年度考核的参考。
警示谈话期间,避免犯下同样的错误,否则影响会比较大。
三、对财务人员的警示?
一、端正心态,严防各种不良思想的侵蚀。作为公司的财务工作人员,在生活上要自奉节俭,精神上要锐意进取,自觉抵制不良的风气侵蚀和影响。
我们要时刻牢记:修身立德,廉洁自律,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持不懈地进行思想改造和道德修炼,淡泊明志,固守节操,洁身自好,经得住诱惑,耐得住清贫,永远扮演一名正直的财务人员角色。
二、提高警惕,严防公司的资产被不法分子窃取。作为一名财务人员,我们不单单只管好自己,也应该提高警惕,杜绝任何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当然,我们也相信绝大多数的人,都是正直善良的,不会干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但是大千世界,芸芸众生,总有那么一小撮人,被利益蒙蔽,铤而走险。也许,我们一辈子都遇不到这种人,但是,我们不能为此放松警惕。心中要时刻警钟长鸣,维护公司的利益不受一丝一毫的损害。
四、苻坚之死对后人的警示?
秦王苻坚暴起暴亡的历史教训
本文摘录自 《老子他说》
东晋时期,史称五胡十六国乱华的时代,秦王苻坚的故事。
苻坚弑其君——苻生,自立为王,正当东晋穆帝——司马聘升平元年(公元三五七年),他起用了那个在野的名士、平时扪虱而谈天下事的王猛为政,不过十三四年之间,北灭燕云,南胁东晋,大有不可一世的气势。在过不了几年,王猛得病将死(王猛当政也只十六七年),苻坚不但为他百计祈祷,并且还亲自到病榻访问后事。王猛对他说:
“善作者不必善成(成功不必在我之意),善始者不必善终(也就是《易经》坤卦无成有终的意思)。古先哲王,知功业之不易,战战兢兢,如临深谷。伏惟陛下,追踪前圣,天下幸甚。”
又说:
“晋虽僻处江南,然正朔相承,上下安和。臣没之后,愿勿以晋为图(告诉他,切莫轻易南下用兵图谋东晋)。鲜卑、西羌,我之仇敌,终为大患,宜渐除之,以安社稷。”
王猛一死,苻坚三次亲临哭丧。而且对他的儿子(太子)苻宏说:“天不欲使吾平一六合邪?何夺我景略(王猛字)之速也。”过不了七八年,苻坚一反常态,不顾王猛的遗嘱,便欲将百万之众,南下攻击东晋。
当他聚集高级臣僚开军事会议时,左仆射(相当辅相的权位)权翼持不同的意见说:“今晋虽微弱,未有大恶,谢安、桓冲,皆江表伟人,君臣辑睦,未可图也。”
太子左卫率(相当于侍卫长官,警备总司令)石越曰:“今岁镇(天文星象的岁月,镇星)守斗(自南斗十二度数起,到须女星的七度,属星纪,正在吴越分野之处)。福德在吴(古代抽象天文学,认为太岁所在,其国有福),伐之必有天殃。且彼据长江之险,民为之用,殆未可伐也。”
苻坚却坚持自己的意见说:“天道幽远,未易可知,以吾之众,投鞭于江,足断其流,又何险之足恃乎?”这便是苻坚的最大自伐、自矜之处。
会议席上,文官武将,各人就利害关系,正反面的意见都有,始终无法决议。苻坚便说:“此所谓筑室道旁,无时可成。吾当内断于心耳!”
当时这个时候,再也没有一个人,如王猛一样,教他先求修明内政,建立最高的文化政治以巩固基础的建议了!
散会以后,苻坚特别留下亲王的阳平公——苻融商量,苻融说:“今伐晋有三难,天道不顺,晋国无衅。我数战兵疲,民有畏敌之心。群臣言晋不可伐者,皆忠臣也。愿陛下听之。”
苻坚听了他的意见,便正色地说:“汝亦如此,吾复何望”。苻融听到他的坚持自见与自是,愈觉不对劲,便哭着说:“晋未可灭,昭然甚明。且臣之所忧,不止于此。陛下宠鲜卑、羌、羯,布满畿甸。太子独与弱卒留守京师。臣惧变生肘腋,不可悔也。臣之顽愚诚不足采。王景略一时英杰,陛下尝比之诸葛武侯,独不记其临没之言乎?”
苻坚仍然不听他的意见。等到回到后宫,他最宠爱的妃子张夫人,也苦苦来劝谏他勿出兵侵略东晋。苻坚便说:“军旅之事,非妇人所当预。”换言之,军事的事,不是你们女性所应该参与意见的。
他最喜欢的小儿子苻铣也来劝谏。苻坚便训斥他说:“天下大事,孺子安知。”换言之,你这个小孩子,哪里懂得天下国家的大事。
大家没有办法阻止苻坚的主观成见,便来找他最相信的和尚道安法师,请他设法劝阻。道安婉转劝说,也不成功。弄得太子苻宏没有办法,只好再拿天象来劝谏说:“今岁在吴分。又晋君无罪。若大举不捷,恐威名外挫,财力内竭耳!”
苻坚还是不听,转对儿子说:“昔吾灭燕,亦犯岁而捷,天道固难知也。秦灭六国,岂皆暴虐乎?”
这样一来,只有一个人在冷眼旁观,待时而动,乘机而起的燕人慕容垂,独对苻坚说:“陛下断自圣心足矣!晋武(晋武帝司马炎)平吴,所仗者张杜二三巨而已。若从众言,岂有混一之功乎?”
这一下,正好投合苻坚的心意,因此,便大喜说:“与吾共定天下者,独卿而已。”谁知不到一个月之后,秦王苻坚,自统六十余万骑兵南下,一战而败于淝水,比起曹操的兵败赤壁,还要悲惨。慕容垂不但不能与他共天下,正好趁机讨好,溜回河北,不但复兴后燕,而且还是促成苻坚迅速败亡最有力的敌人。
我们读历史,看到历史上以往的经验,便可了解古人所推崇的古圣先贤的名言学理是多么的重要,多么的可贵。譬如苻坚的暴起暴亡,抵触老子所说的四不戒条,无一不犯,哪有不败之理。苻坚虽有豪语,所谓“投鞭足以断流”。其实,正是他投鞭以断众见之流,因此而铸成大错、特错。所以老子说“故有道者不处”,正是为此再三郑重其言也。
五、黄灯表示警示是对的?
是的,起到红绿灯转换缓冲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六、喝酒对健康的危害及成语警示
酒文化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但是过度饮酒对健康的危害也是有目共睹的。古人早就用生动形象的成语来警示我们,让我们明白节制的重要性。
酗酒的危害
长期过量饮酒会给人体带来诸多危害,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损害肝脏健康,导致酒精性肝病等疾病;
- 增加罹患心血管疾病的风险;
- 损害神经系统,可能导致酒精性痴呆;
- 增加罹患癌症的风险;
- 影响消化系统功能,引发胃病等;
- 降低免疫力,更容易患其他疾病。
成语中的酒文化
中国人民世世代代都在用生动形象的成语来警示酗酒的危害,其中包括:
- 酩酊大醉 - 形容喝醉酒的样子
- 酒囊饭袋 - 比喻酗酒好吃的人
- 酒绿灯红 - 形容声色犬马的生活方式
- 酒醒饭熟 - 比喻生活清贫,过着吃喝最普通的日子
- 酒醉饭馔 - 同上,形容生活拮据
这些成语生动形象地展现了酗酒的危害,让我们明白节制的重要性。
结语
通过本文,我们了解到了过度饮酒对健康的危害,以及中国人民世代相传的关于酒文化的成语智慧。希望大家都能节制饮酒,远离酗酒的危害,过上健康的生活。
七、古代对诬告陷害他人的警示?
诬告,即“告人不以其实”,作为一种古老的社会现象,由来已久。当人类社会发展形成国家以后,产生了法律和诉讼活动,随之就出现了诬告现象。在中国古代司法和监察活动中,诬告是指故意捏造事实陷害他人,《周礼》中已有“邦诬”的记载,表明诬告行为早在周时就被古人所重视。翻开二十四史,诬告的事例比比皆是,诬告与反诬告构成了中国古代监察活动的重要内容,科学、理性地看待和处理诬告问题,对于规范国家监察活动和构建现代监察机制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风闻言事”监察方式中的诬告与反诬
在中国传统社会,统治者为了有效运用权力,控制国家和社会,建立了庞大的官僚机构和官僚队伍。为了使官吏忠君报国、勤政治事,历代实行了严密的监察制度和多样化的监察方式。秦汉时期,监督弹劾制度初步建立,专职监察机关规模扩大,作为君主耳目之司的监察官地位显赫,检举弹劾职权大为扩张,诬告之事也随之增多。最典型的就是汉武帝时期的“巫蛊之祸”,汉武帝晚年多病,江充指使巫师欺骗武帝说皇宫之中有蛊气,并在太子刘据宫中掘出桐木人偶,以此陷害太子谋反。武帝命令丞相刘屈牦领兵平乱,与太子部众在长安混战五日,太子兵败逃至湖县悬梁自尽,皇后卫子夫亦受牵连而自杀,造成极大的宫廷动荡。
历代不断严密和完善的监察机制,在保障官僚体系正常运行的同时,也使诬告现象屡见不鲜。东汉时期,因诽谤而治罪者仍不乏见,汉刑法中列有“诬罔”“教人诬告”等罪名,并加重了对诬告罪的惩罚。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国家赋予监察官“风闻奏事”的职权,此后历经唐、宋、元、明、清各代,御史“风闻言事”的监察传统一直沿袭下来,并逐步得到丰富和完善。为防止监察活动中的诬告行为,唐朝建立了一套比较严密的制度,对“风闻言事”进行规范和限制。宋代“风闻言事”更加普遍,上书言事不管信息来源和真实性,国家监察力量形成了一个上下内外的风闻网络,诬告之事此起彼伏。例如宋高宗时,宰相秦桧指使谏官诋毁反对议和的宰相赵鼎,赵鼎被贬官;又下令台臣诬告抗金将领张浚谋反,以“莫须有”的罪名诬陷民族英雄岳飞,将其父子杀害,堪称历史上最典型的诬陷罪犯。
古代监察法制的不断完善,其中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对“风闻言事”的监察方式进行合理把握和界定。如明代《宪纲》规定御史挟私报复、弹劾不实均须抵罪;清朝康熙和雍正等皇帝都曾下令禁止“风闻言事”,挟嫌报复之事虽然大大减少,但同时也限制了谏官揭露贪腐的积极性。尽管后来对这一规定有所匡正,但如何处理反贪弹劾与诬告报复之间的关系,始终是一个不易平衡的问题。
“诬告反坐”刑法原则在监察活动中的效果
在中国古代司法和监察活动中,早在先秦时期就有关于诬告罪的一些记载,直至明、清时期,历代都有关于诬告罪的详细规定。与诬告密切相关的词是“反坐”,即采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方式,以所诬告之罪加于诬告者之身。“诬告反坐”是中国古代惩处诬告罪的一个基本原则,其中有关诬告罪,称为诬、诬人、告不审,就是指凭空诬陷或者控告不实,均需要承担反坐的刑事责任。官僚体系作为国家机器的制度基础,吏治状态又关系到国家的治乱兴衰,先秦时期韩非所说的“明主治吏不治民”,被统治者奉为不易的准则,形成了古代以法治官的监察传统。也正是对官吏的严密监督和控制,孳生了诬告行为,造成冤假错案。
秦统一之后,在法家“罚当其罪”思想的指导下,正式确立了“诬告反坐”的刑法原则。早在商鞅变法时期,由于奖励告奸、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使告奸之风大行其道。为防止因告奸而产生诬陷导致社会动荡不安,就必须严惩诬告。统治者通过监察机制监控各级官员,限制甚至严惩诬告行为,以达到“省刑息诬”的目的,“诬告反坐”恰恰体现了这一思想。汉代继承了秦代的思想言论罪并有所发展,除了诽谤、诬罔、诋欺等罪外,还有诽谤妖言罪、非所宜言罪等。如汉宣帝时,长沙剌王刘建德教人诬告与他有积怨的内史,反而被削去八个县的封地,并罢免了中尉官衔。对诬告行为进行严厉惩处,极大地加强了国家的监察效果。
“诬告反坐”在不同时期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唐初缔造法治秩序的过程中,强调百官依律理政,御史依律察吏,进行司法监察。唐玄宗开元年间制定的《六察法》,不仅使御史出巡有章可循,而且对位卑权重的御史进行法律约束,以防止其滥用监察权。为了确保御史所告之事的真实性,《唐律疏议》还规定,告人罪时都必须注明年月,指陈实事,不得称疑;投匿名书告人罪,要被流放二千里,“诬告者反坐”。宋代对“诬告反坐”有详细规定,所有法定刑种都适用于对诬告的制裁,并可以参照所诬陷的罪行量刑,使诬告者不敢轻易妄告,从而为防范诬告行为、规范监察活动提供了一条途径。
“报复主义”反诬手段在监察实践中的影响
任何国家适用刑罚,都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统治阶级对诬告行为的态度,与当时的社会发展状况和政治统治需要有着密切的联系。在专制统治时代,诬告尤其是诬告他人谋反或叛逆,往往会造成统治阶级内部的信任危机,扰乱统治秩序,甚至导致内讧和杀戮,动摇政权的统治基础,所以历代律法在严格监督控制各级官员的同时,都明令禁止诬告行为。
封建国家对“诬告反坐”的严厉处罚,就是建立在“惩办主义”和“威胁主义”的基础之上,体现出鲜明的“报复主义”特点。因此,从秦汉至明清,历朝历代总是把诬告陷害作为维持政治统治和恐吓排斥异己的重要手段。
从严格的法律意义来说,“诬告反坐”与“诬告应罚”不是一回事,将二者混为一谈就会造成混乱。诬告具有极大的破坏性作用,可以对政治统治造成冲击,诬告应罚自不待言。但“诬告反坐”则是建立在重刑思想的基础上,带有“报复主义”色彩和震慑目的。这种震慑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防范诬告产生,却不能根除诬告现象,并极有可能因诬告而酿成冤假错案。如果被诬告者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正义就得不到伸张;如果诬告者得不到法律的惩罚,司法公正就难以保证,这都能导致诬告之风愈演愈烈。
在中国传统社会后期,尤其是到了明清时期,带有“报复主义”色彩的“诬告反坐”原则得到了进一步贯彻,这主要体现为对“诬告反坐”的规定在前代基础上“加等”,将这一制度改为“诬告反坐加等”。这是适应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不断强化的需要而产生的,对于缓和社会矛盾、解决司法冤滥发挥了积极作用。《大明律》就规定对监察官诬告或者“挟私弹事者”要进行惩处,明成祖永乐年间,又从稳定社会秩序的目的出发,专门制定《诬告法》,将“所诬重者从重论”作为严惩诬告的总原则。到了清朝,诬告波及思想文化领域,法律规定谣言、歌曲、俚语也可以当作诬人的把柄,诬告行为甚至到了捕风捉影的程度,钳制了思想文化的发展。
中国古代建立了一套严密的监察法制体系,诬告与反诬是司法和监察实践中的重要内容,准确把握和处理诬告问题,对于规范监察官管理、激发监察官积极性、保障监察机制“惩恶扬善、激浊扬清”的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八、T+0对散户有什么警示?
常常见到中国A股一些政策利好,但实际效果不佳!股市滞涨,T十0是关健!看看印度股指就知道了!印度1992年实行注册制后,股指并没有大涨,而是10年的横盘震荡,直到2001年实行T+0制度后,印度大盘指数才一路上扬大涨、高歌猛进!强烈建议实行T十0,保护广大散户投资者利益,让庄家主力、大资金难以做短线投机,回归中长线价值投资!
九、红色旅游资源对城市魅力的影响?
爱国的力量。
中国百姓自发自愿地前往红色圣地,点燃了中国红色旅游的热潮,反映出的,正是中国人民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发展进步成就的自豪。这份浓浓的爱国情怀尤其鲜明地体现在了中国年轻一代的身上,以今年“五一”假期为例,红色旅游的游客群中“95后”和“00后”占比近50%,其中“00后”的红色旅游预订量同比涨幅超过630%。
文化的力量。
红色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鲜亮的底色,中国共产党波澜壮阔的革命史、惊天动地的建设史、披荆斩棘的改革史,孕育出丰富多彩的红色资源。有网友说,到红色旅游景点不仅是为了“游”,更是为了给自己的精神“补钙”,这无疑道出了红色文化的力量所在。
传承的力量。
一个个“红色地标”,串联起了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历史,每一块红色土地上,都刻着中国共产党人为民族复兴和人民幸福舍生忘死、艰辛求索的印记。在建党一百周年的时候,身临革命圣地,感受中国共产党的初心,从历史中汲取力量,在传承中积攒智慧,为祖国送上一份祝福,对于中国人来说,还有比这更有意义的吗?
红色旅游激发了中国人的爱党爱国热情、增强了民族凝聚力,也拉动了国内消费,帮助很多老区人民脱贫致富,真正做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相统一。红色旅游展示出的是一个真实的中国共产党和一个真实的中国,构筑起的则是中国人绵延不断的精神谱系。
十、什么是红色旅游?什么是红色旅游?
红色旅游是指人们为了追寻革命历史、缅怀革命烈士、弘扬革命精神而进行的旅游活动。它通常涉及到中国革命历史的重要场所、英雄人物的故居或陵寝、革命战争纪念碑等,是一种独特的旅游方式。
红色旅游具有如下特点:
1. 历史性:红色旅游主要与中国革命和抗战历史相关,人们通过参观革命纪念馆、纪念碑、遗址等地,了解革命历史,感受前辈英雄的奋斗与牺牲。
2. 教育性:红色旅游是一种具有教育意义的旅游方式,通过亲身参观革命历史遗址和故居,可以增强国家意识、民族精神和爱国热情。
3. 弘扬革命精神:红色旅游通过让人们接触和了解革命英雄的事迹、思想和精神,激励人们继承和发扬革命精神,为实现国家繁荣富强而努力。
4. 文化价值:红色旅游所涉及的革命历史遗址、文物等具有重要的历史和文化价值,保护和传承这些遗产对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红色旅游在中国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和参与度,成为了一种重要的旅游活动方式。它不仅对于人们了解历史、传递红色基因、激发爱国情感具有重要作用,也对于地方经济发展和旅游业的繁荣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