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推动传统文化与乡村旅游发展

一、如何推动传统文化与乡村旅游发展

传统文化是乡村旅游的灵魂。要深入挖掘乡村特色文化,不断提升传统文化的魅力和旅游吸引力,推进乡村传统文化的产品化,变文化优势和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同时,注重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在实践中摸索继承和发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新路子,使乡村旅游成为弘扬优秀乡村传统文化的重要渠道,防止将优秀的传统乡村文化庸俗化。

(一)制定乡村旅游的总体发展规划

乡村旅游的消费者更多追求一种休闲情趣,他们大多有较丰富的旅游经验,追求是原汁原味的乡村韵味,而不是工业文明的复制品。乡村旅游开发要以乡村文化为核心,提高乡村旅游产品的品位和档次,避免乡村旅游产品结构雷同,提高产品竞争力。在规划中要在改善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注重保护农村文化的本色,强化经营特色和差异性,突出乡村天然、淳朴、绿色、清新的环境,强调闲情和野趣。

(二)积极引导社区民众参与乡村旅游发展

乡村旅游是在乡村社区展开的活动,乡村社区作为乡村旅游活动的重要依托地,村民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关系到乡村旅游地乡村文化的保护与发展,关系到旅游活动真实性的实现,更关系乡村旅游目的地的未来发展。在乡村旅游发展中,首先要转变思想,更新观念,充分认识社区参与在乡村旅游文化资源开发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其次, 旅游发展要充分尊重当地村民的传统文化心理和民俗习惯,将当地的文化价值观和传统与乡村旅游开发相结合,使旅游发展能获得当地居民认同与支持,并积极地参与到旅游开发中来。

(三)深入挖掘旅游地特色乡村文化资源

在发展乡村旅游的过程中,要切实挖掘传统文化载体表象下蕴含的深层内涵, 提升乡村旅游地的传统人文气息,如反映人与自然依存和延续、形态独特的乡村聚落,反映数千年传统文化、宗教理念、社会组织形式和家庭关系、古朴典雅的乡村建筑,或是有着浓厚传统文化底蕴的乡村节庆、农作方式、生活习惯、趣闻传说等,尽可能再现历史文化氛围和场景,努力实现传统文化与乡村旅游的和谐共存、协调发展。从这些特有传统文化旅游资源的表象和深层底蕴中,将传统文化内涵充分挖掘出来,开发设计适销对路、富于观念和情感沟通,并具有乡村环境特色的产品,彰显乡村文化的独特魅力。

(四)加强对传统文化的保护

传统文化的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政府、企业、社区、居民以及旅游者都应积极参与其中。首先,通过对旅游资源调查和评估,掌握可用于乡村旅游发展的核心传统文化资源,找到本地乡村旅游的特色及核心吸引力;其次,围绕主要目标市场的需求,结合本地传统文化的特色,规划、设计和开发乡村旅游的辅助产品,使乡村旅游的内容不断丰富完善;再次政府通过制定乡村文化资源保护和开发的政策,构建公共平台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包括加大资金和人才的投入,对农家乐免税等。

二、乡村旅游规划中怎样才能凸显文化元素?

乡村是众多中华传统文化的发源地,其文化内涵厚重,历史悠久,价值独特。美丽乡村的建设,要重视传统文化的发掘、保护和传承,挖掘乡村传统文化资源,再现乡村传统艺术,使其焕发新的生机。积极与乡村旅游发展相结合,发展传统文化的演艺、体验和产品开发、品牌打造,在实现乡村文明传承、加强乡村文化遗存保护的同时,增加地方收入,践行中国生态文明建设。

北京中农富通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在美丽乡村规划中,注重地方文化资源传承,如湖北黄冈市黄州区陈策楼美丽乡村规划,注重挖掘其红色文化的传承与演绎;河南濮阳是美丽乡村规划的孝道文化、龙文化等的传承与演绎。

三、发展乡村旅游产业都是指那些方面

乡村旅游具有的一般特点是:

1、乡村性。乡村旅游活动发生于乡村及附近地区,以田园风光,农事活动,农业技术,农业产品,乡土民情等旅游资源为依托。

2、参与性。乡村旅游重在体验。

3、差异性。表现为地域和季节两个方面。

4、目标市场是城镇居民。

5、费用低。乡村旅游的成本低,消费价格低。由于大众旅游消费观念的转变、现代生活压力的增加、收入水平的提高、产业政策与制度法规的推进,我国乡村旅游的发展前景将非常广阔。

乡村旅游产业主体:

随着乡村旅游市场需求的旺盛,我国乡村旅游这一产业也不断的壮大。乡村旅游产业中涉及的主体主要有以下几个:

1、乡村社区,乡村社区的居民是乡村民俗文化,传统习惯,家事生产活动的载体,本身就是一种旅游资源。同时社区居民也是乡村旅游的重要开发者与受益者。

2、旅游企业,包括旅游的经营商、交通的经营者、零售商、开发商、供应商、旅行社及咨询公司等。旅游企业直接参与乡村旅游的资源保护和开发,直接影响乡村旅游各方面。

3、政府是制定和实施乡村旅游的保护与开发规划行动的核心。

4、非政府组织是依法建立、非政府、非营利性、自主管理、非党派性质,并具有一定志愿性质、致力于解决各种社会性问题的社会组织。

我国乡村旅游产业组织模式分类与比较:

(一)分散、自主经营模式

就是由乡村旅游资源的所有者来直接经营,在自发的基础上,由各个业户以单体业户为单位,分散地自主经营,项目的所有权、经营权合一,而不再通过委托或者租赁等方式交给外来企业经营。

优点:有利于调动个体户的经营和管理的积极性,他们会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把项目经营好。可以有效避免与外来者的冲突。

缺点:首先受乡村旅游资源经营者自身在经营观念、经济实力等方面的限制,面对竞争,可能会出现无力应对的局面。第二,资金有限,可能无力扩张。

(二)“公司+业户”模式

就是以公司(经济实体)、科研单位、各类农民技术或专业协会为龙头,以一系列的社会服务带动农村千家万户进行商品生产的方式,公司和农户签订合约,把生产环节交给农户去做,而市场和销售环节交给公司去处理,这样公司和农户两者优势互补。

优点:该模式可以解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农户小规模经营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大市场运作之间的矛盾。经济实体拥有农村单个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体不具备的资金、技术、人才、设备等方面的优势,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的技术层次,有利于提高农民的技术、文化素质。这种模式还可以克服了业户不懂市场的弊端,也解决了公司不易打入乡村内部的短处,还可以扩大当地村民就业。

缺点:能够与农户进行合作的公司的数量比较少,使得农户对合作伙伴的选择余地有限;公司通常处于优势地位,而农户处于弱势地位,农户在与公司进行谈判时处于不利地位。

(三)“杜区+公司+业户”模式

“社区”是指作为社区代表的乡村旅游协会,由全部乡村旅游经营业户参加,一户一名代表,其职权相当于旅游公司董事会,决定村内一切有关乡村旅游开发的重大事件、任命并考核、监督旅游公司管理人员、审查财务状况等。“公司”是指的村办企业要接受协会委托,具体负责本村乡村的旅游经营。“业户”作为具体服务的单元,接受公司安排接待游客,定期与公司结算。

优点:第一能充分保障开发成本和利益均衡分配,村办的企业只是管理和营销的机构,并不从事直接接待和服务,业户则是提供服务的主体,这就能充分地保障经营业户收益。其次,乡村文化能得到较好保护与传承,再次,社区、公司、业户间相互制约关系有利于管理过程的公平、公正,三者之间权利、责任明确后,彼此监督,相互合作,实现共赢。

缺点:村办的企业规模有限,资金实力不足,在后续扩张与产品的更新换代时可能出现问题。公司权力的过于集中,在利润的分配时,可能与村民间发生争执。

(四)整体租赁模式指一个旅游的景区内,将景区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授权给一家企业进行较长时间控制和管理,成片地租赁开发,垄断性地建设和经营及管理,按约定的比例由所有者和经营者分享经营的收益。

优点:一个乡村的旅游景区或项目被一家企业承包经营,充分发挥企业在经营管理的优势,将乡村的旅游产品较快地推向市场。缺点:地方政府、景区管理机构、景区投资企业和当地居民中,任何不合作的一方都有可能破坏和谐。它将资源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并将经营权进行较长时间的转让,突破了现有的管理体制和要求,在目前尚没有明确法律规定前提下,依然要承担较大政策风险。

(五)“村办企业开发”模式是由村一级“村有的企业”开发、经营的模式,实际上是由村委会主持的。

优点:“自家产业”,积极性较高,开发时能把一些真正体现当地特色的东西留下来;开发过程中,“自家人” 容易沟通。

缺点:第一是资金方面的限制,如果村子不太富裕,不能募集到足够资金,项目规模的扩大和水平的提高,会受到直接影响;其次是管理水平的有限,服务水平的可能不高,需要外界干涉。

(六)其他的乡村旅游经营模式

还有一些其他的产业组织模式,但都可以说是上述五种模式的变通与创新。如“农户+农户”的模式、“政府+公司+农村旅游协会+旅行社”的模式和“政府+公司+业户”的模式。